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部署与要求,根据习近平新时代有关安全生产的的重要论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校定于5月15日起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核查组成员
分管实验室工作校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保卫处、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三、核查内容
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见附件1)为抓手,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逐条核查。
四、核查形式
核查组深入各单位每间实验室,请各单位务必保证检查期间实验室能够进入。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