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报销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从即日起,凡报销金额单张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原始发票,请报销人员务必自行验证真伪,并打印一份验证结果,作为原始发票真实性的佐证材料一并交由会计核算科核销。
广大师生可通过计划财务处网站的发票真伪查询链接验证发票,或者可直接登录各省税务局网站查询对应省份发票的真伪情况。同时,计划财务处在会计核算科配备了查询电脑及打印设备,方便广大师生验证发票、打印结果。
注:飞机票不分金额,每张均需验真,并将验证结果打印后附于机票后核销。
特此通知,望互相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1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