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机制成果,鼓励中美高校建立和深化合作关系,吸引更多的美国优秀青年来华留学,教育部计划继续实施第二轮为期四年的“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奖学金项目”。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申报2015/2016学年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分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2015]49号)的要求,现组织我校各学生培养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申报,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2015/2016学年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分生奖学金支持的项目应为中美高校间的校际交流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美方高校承认其学生在我校学习结束后所获得的学分。
2.项目美方学生将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间在我校学习,学习时间最短不少于1个月。优先资助来华学习3个月以上的项目。
二、奖学金资助标准
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分生奖学金为部分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500元/人/月。
三、项目申报办法
请各学生培养单位填写《2015/2016学年中美人文交流学分生奖学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申请表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至国际交流学院招生与宣传办公室。另请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studyatnefu@163.com。
联系人:李超
电 话:82192454
邮 箱:studyatnefu@163.com
国际交流学院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