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立卷归档单位:
按照《档案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各项有关法规的文件要求,根据省档案局(2014)2号文件通知,我校将启动2013年度档案归档工作,请各立卷归档单位将本部门2013年产生的属归档范围的各类文件资料按归档要求整理齐全完整及时移交到档案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立卷归档部门具体负责档案的兼职档案员要在档案馆专职档案员指导下,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档案的归档工作,并保证本部门的归档材料详实、完整、全面,归档文件材料应是原件,复印件原则上不能作为归档材料,特殊情况的复印件要附带说明情况。
2、各立卷归档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部门立卷工作,档案工作要着眼于学校发展大局,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和本部门后续持续工作。档案是学校长期实践中积累起来的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资料,是学校各部门一切工作的综合反映,即是过去工作的历史记录,也是今后工作的重要条件,档案工作运用开展的好,在关键时刻会起到重要作用,带来不可想象的效果。各立卷归档部门兼职档案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的检查,要做到不缺页、不漏页,并做好南大之星的录入工作,要同步完成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的归档工作,一并移交档案馆,移交时须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要求填好文件移交目录及交接书,交接材料双方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中间有缺件的要有详细的情况说明,由本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接书一式两份(由档案馆档案员提供),作为将来档案材料查询原始凭证。
3、各类档案,如因故不能及时归档,请事先上报档案馆,由档案馆做好省档案局、教育厅年度档案执法检查缺项说明,缺项档案补交时须写好情况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
4、各单位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归档工作。按年度归档的档案材料,其目录的录入、档案实体及电子光盘的移交工作务必2014年4月30日前向档案馆移交;本科毕业生学籍成绩、研究生学位材料等按学年归档的档案材料于2014年12月10日之前向档案馆移交。请各立档单位以对学校历史和发展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依法治档,按照时间要求完成2013年度全校档案材料归档工作。
5、按照省档案局要求,我校今年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专项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真正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各种形式和各种载体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专项档案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6、根据学校发展变化,我校新增立卷归档单位有:学科建设办公室、科技园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
7、移交地点:档案馆(图书馆B楼一楼)
8、各立卷归档单位部门归档范围见附件,因附件页数较多,为节约纸张,请各立档归档单位下载后找到本部门对应归档范围打印,档案馆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档案馆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