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鼓励有组织地推进高水平教育科学研究,提高高等教育研究质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自2011年4月起启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有关单位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要求,对于其中符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的立项课题,可按要求在规定日期前申报立项。
2、各省高教学会申报立项的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10项,我校申报立项的课题数一般不超过5项。
二、申报人条件
1.推荐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的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
三、选题要求
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的课题应主要以《课题指南》为依据,申报人可结合实际工作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在《课题申报评审书》封面上应标明申报课题属《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如超出指南范围,可在相应栏目内用适当文字表述。
四、完成时间及成果要求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应在2-4年完成。课题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形成代表作。
2、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正式出版的专著或专题调研报告,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2-3篇学术论文。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对立项的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两年内有优先使用权。
五、申报办法
1.每项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报送材料时需要交每项《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五份,于2011年6月10日前报送高教所项目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904)。
2.课题申报者需交纳课题评审费100元。
3.联系人:雷鸣 电话:82191704 邮箱:leiming034@163.com
相关信息可登陆http://gjxh.hlje.net/nr/zxxx_nr.aspx?id=86查询。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