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解答教师教学中的疑惑,提升教师教学技能与手段,创造充分交流、相互合作与资源共享的平台,2017年将继续开展教学沙龙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院(部)主办教学沙龙,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可协办。各院(部)本年度开展活动应不少于2次。
2.教学沙龙主题由主办院(部)自主确定,应围绕某个教学专题进行研讨,鼓励相近学院、专业的教师共同参与。
3.教学沙龙活动结束后,由主办院(部)撰稿并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上进行宣传报道。
4.请各院(部)于4月7日前将《教学沙龙活动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希望各院(部)高度重视教师教学发展工作,不断提升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及业务水平,增强教学实效,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