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 、部 、处、室 、校直属单位:
为了科学 、准确地编制学校2016年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学校各项收入、支出都要纳入预算管理,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请各部门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和职能分工及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认真填报《2016年经费收入预算表 》、《2016年经费支出预算表 》,统一用A4纸打印,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汇总报学校审定,不报或漏报项目将无法编入当年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要求如下:
1、坚持勤俭办学思想,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学校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需求,严控和压缩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细化预算编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
2、各部门应按照部门职责范围实事求是填报各项收入、支出预算,计算必须有充分的依据或文件规定,充分考虑需要与可能,统筹兼顾。
3、各部门修缮项目经费申请需单独填报附件3《2016年一次性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 》,并需另附明细,同时上报资产处修缮科、计划财务处预算科。
4、有收入来源的部门请按收入来源分项填报《2016年经费收入预算表 》,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 、农林推广 、工程硕士学费收入,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成人教育学费及培训收入,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科研经费收入,各部门有其他资金来源的均应填报附件1、2。
5、帽儿山、凉水、工科实习中心、医院、后勤须单独编制预算(附件1-2) 。
6、专项经费分为经常性专项经费和一次性专项经费。
经常性专项经费:实行定额管理的或归口部门统一管理的专项经费(如人才培养、本科教学工程、学生公寓管理费)。由各部门填报附表二。
一次性专项经费是指以前没有发生,2016年度因特殊原因必需安排的专项支出,包括维修、购置、会议、政策性专项支付等,各单位要提出较详细的论证方案和明细预算、测算依据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填报附表三。
7、2016年经费预算表(附表1-5)可从校园网计财处网页下载 。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