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系统师生国画、油画专题画展的通知》精神,我校于3月份、6月份、9月份组织师生上交作品参加了冬季、春季、夏季展评,其中园林学院教师陈晓媛的作品《莽原》获得春季画展教师组油画类二等奖,文法学院学生翟琨的作品《静*辙》获得春季画展学生组油画类二等奖、《恋*旭》获得夏季画展学生组油画类三等奖,文法学院教师宫立明获得指导教师奖。我校连续两次获得先进集体奖。
据悉,省教育厅在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设立了1000平方米的“教育系统师生艺术品展销平台”,上交展评的优秀作品经与作者商定价格后,可在平台进行销售。
现继续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国画、油画作品,参加秋季展评,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龙江风情”为主题,突出季节特点,特别鼓励以表现、歌颂龙江地域特色和风土人情为题材的作品。
二、作品要求
1. 内容:思想健康,创意新颖,格调高雅,具有较强艺术表现力、感染力,充分体现黑龙江地域人文特点、地方文化特点。
2. 形式:国画、油画,要求构图完整,色彩和谐。
3. 规格数量:不限。
4. 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等一切法律问题,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三、奖项设置
本次画展分为春、夏、秋、冬四次展评,每次展评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颁发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上交的作品均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详细注明作者单位、姓名,并送至学校综合办公楼721室,由学校统一报送。同时发送《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国画、油画专题画展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至邮箱dlxuanchuanbu@163.com(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教师或者学生身份)。秋季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8日,展出时间为12月。
联系人:孙海英;联系电话:82192123。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