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提高成果质量,更好地发挥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引领和示范作用。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的意见》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工作部署,现将2015年度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2014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
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按照计划开展研究,检查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完成情况和应用类项目研究批示转化情况。
2.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进行督办清理
今年重点对2011年立项的省社科研究规划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督办,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5年11月26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本单位科研秘书处,项目尚未完成的需填报《国家、省项目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单》,未按时提交以上材料或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结项的做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和所在单位两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省级社科规划项目。
3.重要事项变更申请
对于进展明显缓慢、无阶段性成果、无理由久拖不结申请变更事项的一般不予批准;申请重要事项变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助期满3个月前提交变更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4.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项目预决算的审核,对预算的执行和各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项目预算,一般不能调整。确因项目研究需要进行调整,应当按程序报批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检查要求
1.按照省委保密工作的要求,今后各单位报送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集中受理后,统一由专职人员报送,不允许他人代送。
2.成果宣传推广和运用转化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社科基金专刊》、《成果要报》、《优秀成果选介汇编》、黑龙江社会科学网、黑龙江理论网等载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成果转化。
3.科学技术研究院将于2015年11月24日下午2:00在行政楼六楼会议室对本次涉及到的科研项目进行专项检查。请所在学院科研副院长,项目主持人参会。要求项目主持人对在研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到期未结项目情况、成果获奖和宣传推广等情况进行汇报,汇报时间要求:国家社科基金主持人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主持人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用制作PPT。已提交项目结项材料的主持人针对成果转化情况进行汇报。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单位科研秘书于2015年11月27日前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的年度检查综合报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国家2014年1月版、省2013年7月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阶段性成果转化情况统计表》、《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和《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送行政楼631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wuwei0451@aliyun.com.
联 系 人:吴微
联系电话:0451-8219194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