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培养单位:
“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是国家培养知华友华骨干人才、搭建中外友好桥梁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国际司及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要求,现面向全校各教学培养单位进行2016-2017学年度来华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招生计划预报工作(项目介绍见附件)。
来华留学工作作为高校国际化的重要载体,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国际化人才、提高学校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均起着奠基石的作用。因此,面对来华留学工作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期,我校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举全校之力,加快学校国际化办学进程,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提高留学生培养质量,推动我校留学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我校具有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项目的自主招生权,每年12月开始面向世界各国招收优秀留学生,希望有意愿加强国际合作交流、自主招收高质量、高层次留学生的院系和教师,积极向学校推荐优秀的留学生申报“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现将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1、在校期间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享受以下待遇:
(1)免注册费、免学费、和免费校内住宿;
(2)提供每月生活费(本科生2500元;硕士研究生3000元;博士研究生3500元);
(3)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2、留学生招生人数不占导师招生名额。
3、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专项培养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划拨到学校,再由学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各单位留学生培养人数按比例划拨到各教学培养单位。各教学培养单位根据各自留学生培养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分配。
请各教学培养单位充分利用“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平台开展与国际一流大学的实质性合作。除学历教育外,在留学生交流及交换方面国家也有相应的项目支持。我校是“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和“中美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的执行单位,可以为短期来校交流的欧美留学生提供经费资助(项目介绍见附件)。国际交流学院将为短期留学生提供免费的汉语课程、中国文化等课程的教学,并协助安排留学生住宿、签证等相关事宜。
请有推荐人选的教学培养单位和教师与国际交流学院招生与宣传办公室联系,并将招生计划表于2015年12月31日下班前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李超
联系电话:82192454
电子邮箱:studyatnefu@163.com
国际交流学院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