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第十二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已启动,今年在历届标准条件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增设“评选重点宣传的优秀青年科学家典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条例(试行)》(见附件1)相关规定组织推选。
(一)“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重点宣传的优秀青年科学家典型”应具备的条件
在符合“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品行端正,德学双馨,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楷模;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省科技水平,位居国内科技前沿、领先水平;为所在学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国际、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选名额
1.我校可推选2名候选人参评“第十二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和“重点宣传的优秀青年科学家典型”。
2.往届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在获奖后又取得新的科技成果(如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并为主要完成者),可直接申报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申报程序、材料均参照本届省青年科技奖的申报要求,填写《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2)并在封面注明申报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9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2.推荐候选人人选名册(附件3)。
3.个人简介2份(不超过200字),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所在单位及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社会职务等基本信息,以及取得成果、奖项等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4.候选人电子版先进事迹材料一份(800-1000字)。
5.电子版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工作照片各一张。
6.有关附件材料一套(原件审核后,复印件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务于2015年10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到科学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609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金凤
电 话:82191659
电子信箱:kjc@nef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