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的人才队伍,保证我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的做好2014年度我校各单位各类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报送2014年度各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工作原则
1、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计划时既要考虑本单位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又要兼顾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既要确保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的要求。
2、宁缺勿滥的原则。制定计划时要充分结合本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制定岗位招聘条件应不低于学校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3、民主科学的原则。制定计划时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学科、专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单位人员队伍现状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科学论证,在充实各类人才队伍的同时,还应注重优化人才队伍的结构。
1、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的申报。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召开由单位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根据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制定的原则,议定出本单位2014年度的招聘计划。
2、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的确定。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申报的招聘计划和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以及各类人才队伍等情况,据此确定出我校2014年度的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3、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的发布。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确定后,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将及时在校园网和相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开始2014年度的公开招聘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申报内容要填写具体、详细。
2、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经学校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经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批准。
3、专职科研岗位申报只限于我校国家科技部重点野外台站、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薪酬方式采取协议薪酬制,聘用方式为合同聘用制,来校工作5至6年后,经学校考核符合专职科研岗位要求,可择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4、各单位申报计划时,涉及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中课程学分调减、专业招生减少和专业撤销的相关学科专业原则上不予申报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5、岗位需求按急需程度依次排序,最急需的排在最前面。
6、各单位应按时申报计划,逾期不报者视为该单位2014年度无公开招聘岗位计划需求。
7、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在2014年3月7日下班前将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纸件及其电子版报送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人事科(综合办公楼5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