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博士后:
根据《黑龙江省优秀博士后出站报告评选办法(试行)》,为培养和激励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勤奋钻研和勇于创新的精神,提高我省博士后培养质量,加快推进博士后事业发展,经省博管办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开展黑龙江省优秀博士后出站报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按照“评选办法”,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虑今年是首次评选,推荐范围可追溯从2011年1月1日起,到2013 年9月1 日止,在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办理博士后期满出站手续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本次博士后优秀出站报告评选不接受下列出站报告:
1、博士后出站时已满43周岁人员撰写的出站报告;
2、博士后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博士后所撰写的出站报告;
3、涉密的博士后出站报告。
二、评选推荐原则与办法
1、黑龙江省优秀博士后出站报告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及参评导师回避的原则。
2、省优秀博士后出站报告经各设站单位初选推荐、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选和审定产生,公示期满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予以公布和表彰,每年拟评选20篇优秀博士后出站报告。
三、奖励措施
获得省优秀博士后出站报告的博士后,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黑龙江省优秀博士后出站报告证书》,并分别给予博士后本人、博士后合作导师5000元的奖励。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博士后人员于10月16日前,将《黑龙江省优秀博士后出站报告申报书》(附件一)、博士后出站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6份,承诺书(附件二)1份,报送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
博士后出站报告的申报参评学科须与博士后进站流动站一致;报送的出站报告应为出站时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申报人要准确填写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报送的出站报告应由单位保密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盖章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并全文公示。
五、其他要求
各流动站要做好优秀博士后出站报告初选推荐工作,要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尊严,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对所申报的博士后出站报告进行认真评议,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推荐报告的质量,切实做好我校首次优秀博士后出站报告评选工作。
联系人:张冉
电 话:82192137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