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黑教科[2013]235号)文件精神,我校青年教师可申报2014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及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省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具有博士学位;
6.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
一般应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1.“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承担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有超期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2.申报者须认真填写《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附件2)一式10份,双面打印,不许增页;填写《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推荐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80个页面(包含附件在内,主要内容为近5年承担科研项目、获得学术成果等)。
3.请申报者于7月4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人才项目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7室)。
联 系 人:苏志刚
联系电话:82192070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