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中心(室):
新学期伊始,为了保证全校实验室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制度,责任到岗、到人。
2、各实验室要认真、细致的进行自检自查,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气、门窗及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等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杜绝跑、冒、滴、露等现象,避免水管破裂、电路故障、高温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泄露等突发事件,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工作,保持干净、整洁的实验环境。
3、各实验室在开课前要对现有的各类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检修,如有故障及时报修,严禁仪器设备带障作业。
4、各实验室要认真组织新上岗实验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5、加强对首次进入实验室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环保、健康”的理念,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设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请各实验中心(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采取得力措施,尽快完成自检自查工作,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