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关于建立森林经营专家库的通知”(造营函[2012]47号)的要求,我校现开始组织森林经营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选森林经营专家的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恪守社会道德规范,事业心强,作风严谨,为人正派。
(二)所学专业为森林培育、森林经理、森林生态、森林保护、林业经济等相关专业,且长期从事森林经营研究、管理、生产经营等工作。
(三)一般应具有研究员、教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来自生产单位的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具有较高的林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在森林经营方面有独到见解并取得一定成就。
二、森林经营专家的主要职责
(一)为制订全国森林经营宏观政策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咨询。
(二)为全国森林经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三)参与全国森林经营检查和成效评估工作,承担森林经营标准制修订和相关研究任务。
三、森林经营专家选拔的方式
森林经营专家选拔采取个人自荐方式。专家个人填写森林经营专家信息表(附件1),统一报到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
四、专家的遴选和聘任
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将按照入选森林经营专家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遴选,并将初步入选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将纳入森林经营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参与我司相关决策咨询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征集森林经营专家,积极鼓励并支持个人自荐,做好推荐森林经营专家工作。
(二)森林经营专家信息表原件及电子文档由本单位的科研秘书于5月24日下午2:00前统一报到科学技术研究(行政楼923室)。
联系电话:82190719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