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226号)要求,学校将推荐2个专业参加“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遴选。
1.申报基本条件
详见附件1:《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网址: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A08_sjhj/201201/129382.html)
为使我校推荐的专业能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学校将优先推荐在全国同类专业中居领先地位,基础雄厚、成果丰硕、建设水平高,彰显我校优势和特色,符合我校长远发展规划的专业申报。
2.申报材料要求
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附件2),一式3份。
请各学院于2012年4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行政楼523室,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联系人:赵丽花 李德才 联系电话:82191664
教务处
201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