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教高司函〔2011〕204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学校组织开展统计“十一五”期间出版教材信息和“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统计“十一五”期间出版教材信息工作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凡在“十一五” 期间(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的本科教材,均在统计范围之内,请主编教师填写附件1。
二、“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工作
(一)规划教材推荐范围
本次规划教材推荐范围为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推荐的规划教材须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二)规划教材推荐原则
1.突出重点。鼓励推荐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
2.锤炼精品。鼓励推荐长期用于本科教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修订完善的优秀教材。
3.改革创新。鼓励推荐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鼓励推荐根据教学需求建设的数字化教材。
4.特色鲜明。鼓励推荐满足各类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特色鲜明的教材。
(三)教材推荐办法
1.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数量不超过“十一五”期间(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我校教师主编并出版的本科教材总数的5%。
2.推荐形式
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系列教材(丛书)可按单种推荐,也可按全册/成套/系列整体推荐。按全册/成套/系列整体推荐的,所包含的教材必须全部符合推荐范围要求,推荐时占一个推荐名额,在评审时所包含的教材均达到规划教材标准方可入选规划教材。
3.推荐材料
凡申报“十二五”规划教材的主编教师,需填写附件1及提供样书2本(评审后返回)。
以上材料(附件1纸件一份及电子版、样书)、请于2011年12月7日前汇总到学院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统一送至教材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阚彬彬 李宗洋
联系电话:82190361
教务处
201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