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关于《<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要求,我校2011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2011年新补充到我校(以及此前没有参加过岗前培训)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育职员和其他人员(包括从事科研、实验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政管理人员)。
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根据黑龙江省关于《<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高等学校教师参加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资格培训并取得全省统一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者,申请参加教师岗前培训时可视为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合格。同样,参加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的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并取得全省统一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者,在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时也可视为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合格。
二、培训内容:
(一)“通识”部分(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培训)
1.高等教育学(含现代教育技术多媒体CAI课件制作)
2.高等教育心理学
3.高等教育法规
4.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基础知识
5.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能力专题
(二)“校本”培训部分(由学校组织培训)
1.校史校规校情专题
2.教学与教学评价专题
3.教学实践专题
4.科研方法专题
三、培训费:
参加培训人员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黑价联字[2001]57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培训费:每科70元。
四、报名时间、地点:
1.网上报名
2011年9月1日至9月10日,参加培训教师登录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http://hljgszx.com)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本人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分辨率240×300dpi,大小不超过50k,用于制作准考证。切忌生活照,大头贴,手机照等非证件照)。
2、同时每人上交学院与网上提交照片同一底板的一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校名和姓名)及培训费。
3、各学院填写《****学院教师岗前培训汇总表》(附件2),并打印一份(电子档案发送至szpx@nefu.edu.cn)。于9月5日之前将报名费、照片和《****学院教师岗前培训汇总表》一起交至教务处师资培训科。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是高校青年教师掌握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端正教育思想,较快达到岗位职责要求的一项基本训练和重要环节,对加强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职业道德培养和提高教学水平,使其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具有重要意义。
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统一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进行报名、培训,个人报名不受理。
联 系 人:教务处师资培训科(综合办公楼519室)
联系电话:0451-82191972
电子信箱:szpx@nefu.edu.cn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