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林业局人事司、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林业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林学会办字[2011]61号)要求,我校现开始组织第十一届林业青年科技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林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了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申报名额和获奖人数
我校的申报名额为1-2人。
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15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林业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七份。
(二)专家推荐意见表:每位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三位专家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要求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专家推荐表各一式五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4份)。
(三)有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三项)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五份,著作附样书一部。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应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
(四)被推荐人的材料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五册),其余3份推荐表(其中1份为原件)一同上报。
(五)候选人简表,由候选人填写,复印16份。
(六)被推荐人事迹材料两份,由申报人如实撰写。对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实例(1000字左右)。
(七)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申报材料填报不实的,国家林业局和中国林学会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四、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务必于2011年8月30日11:00前,将申报材料及其电子文档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与成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925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文波 马玲
联系电话:82191659 82190348
E- mail:nefuwwb@nef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