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2011]247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和国家外专局拟于近日启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新建引智基地的申报和审批工作。请各单位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领域和重点
“111计划”主要支持建设高校自然科学领域的学科引智基地。新建引智基地将重点支持外专引智工作基础较好、学科研究处于全国领先的引智基地,在学科领域上,优先支持新兴交叉学科。
二、申报条件与名额
“111计划”引智基地申报条件按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我校申报名额为1项。
三、申报工作要求
1.“111计划”引智基地的建设周期为5年,每年度支持经费不低于180万元,其中国家外国专家局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经费90万元,其余经费由各高校使用“985工程”经费或自筹经费配套。
2.已被其他高校引进聘用或已在前期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受聘的海外学术大师和学术骨干,不得重复引进聘用。
3.海外学术大师和学术骨干不能如期在申请书上签名的,请将其同意与之合作的证明材料附于申请书正本后面。
四、申报、评审方式与时间
请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于2011年8月10日之前将推荐函原件2份,申报材料一式10份(注明正本2份,副本8份,电子版光盘2份)报国际合作处。
联络人: 郑国光82191970;13503636266
骆 颖82192450;13212812896
邹红菲82190338;13503636269
国际合作处
201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