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财政部、教育部为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2012-2015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1]253号),文件要求上报2012-2015年项目实施计划。修购专项资金是我校改善本科实验教学条件的主要经费来源,为了提高我校修购项目(设备购置)整体立项的成功率,现将2013年度修购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必须与实验教学直接相关。
2.各单位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实验室建设,集中资金、重点建设、兼顾一般。
3.学校重点支持方向:基础实验室建设项目、专业基础实验室的整合与建设、专业实验室与创新实验室建设。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采用项目管理的方式进行。由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接受验收等各项工作。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依据“十二五”实验室建设规划确定建设项目,重点分析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实验课程和实验教学大纲制定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并按轻重缓急对仪器设备进行排序。
2.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修购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严把论证关,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的科学性、申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及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充分论证。
3.每个单位可以申报2-3个项目,每个项目金额控制在500万元左右。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中应详细说明项目实施必要性,项目实施可行性,项目实施条件,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相关预算,项目进度与计划安排等内容。
2.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
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11年8月2日前将申报文本等相关资料及电子版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综合办公楼506室)。
联 系 人:刘莉
联系电话:82190231
电子邮箱:jhk_sys@nef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