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项目立项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答辩时间:2011年6月19日(星期日)8:00——12:00 13:30——17:00
2.答辩地点:
分组
| 学院
| 地点
|
第一组
| 林学、园林
| 第二教学楼510
|
第二组
| 动资、生命、理学、文法、经管、外语
| 第二教学楼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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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材料、工程
| 第二教学楼521
|
第四组
| 土木、交通
| 第二教学楼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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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机电、信息
| 第二教学楼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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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答辩要求:
(1)由项目负责人答辩,答辩顺序见附件;
(2)答辩主要内容:立项依据、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实验方案、项目创新点、项目成果等;
(3)采用多媒体形式答辩,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时间3分钟。(多媒体文件各学院汇总后于6月18日12时前发送至nefusj@126.com)
教务处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