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工作需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黑教科[2010]148号)(附件1)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作为部委院校,申请人只能申报指导项目。
二、申报学科分类:
哲学、思想政治、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文学、汉语、英语、俄语、日语、音乐、美术、历史学、管理学、图书情报、社会学
三、申报资质条件:
1、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和海外学人资助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2、2007年以前立项未结题验收的人文社科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3、申报指导项目需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指导)申请书(附件2),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申报者需填写网上在线填报表(附件3)在线申报表上交一份。
4、在研项目结题验收及人员变更的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于2011年6月21日上午11:00之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申请书、网上在线填报表)纸件(含电子版)及各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附件4)报送至行政楼914室。
联 系 人:吴微
联系电话:0451-82191947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