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关于组织优秀专利项目参加第二十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通知》(哈科发[2011]17号)要求,我校现开始组织第二十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参展优秀专利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二十届全国发明展览会
经科技部批准,由中国发明协会、山东省科技厅和威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二十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定于2011年8月19日至22日,在山东省威海市国际展览中心举行。本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主题是“技术创新、改善民生、协调发展”,展示和交流近年来全国涌现出的新发明、新技术和新产品。
为推动我市的科技创新活动,促进专利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将组团参加本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并给予部分经费支持。
二、参展项目要求
为更好地展示我市的发明创造成果,宣传哈尔滨市形象,此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哈尔滨市科技局将在全市范围筛选已获专利权或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项目,特别是能代表我市先进技术水平的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医药、能源环保新材料、航空航天、现代农业等方面的高新技术和产品,及市场前景好、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项目参展。涉及药品、食品、化妆品类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提供有关审批件和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其他新产品应提供有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三、参展方式和费用
对入选的参展项目,以展板展示为主,配以实物、模型及声像资料等方式。展板由市科技局按照各参展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统一制作。展位费、展板制作费由市科技局承担,其它费用参展单位自理。
四、项目评奖
本届发明展会设立“发明展览会奖”,由中国发明协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评奖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金、银、铜牌奖,并向获奖项目颁发奖牌或奖杯和证书。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请参展单位(个人)务必将参展项目情况表、展板制作资料(包括图片、照片)(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及其相应电子文档于2011年6月14日11:00前报送至综合办公楼925室,逾期将无法受理。
联 系 人:王文波 马 玲
联系电话:82191659 82190348
电子邮箱:nefuwwb@nef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