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申报2010-2011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教技司[2010]317号)要求,我校开始组织2010-2011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满足国家和行业战略需求,提高高校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上下结合开展顶层设计。“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新建项目将以民生社会事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交叉技术领域为重点,按照“规模适度、指南导向、竞争择优、体现特色、填补空白、避免重复”的原则立项建设。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符合《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立项条件和《年度指南》(附件1)具体要求。“985、211工程”高校申请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必须是“985、211工程”科技创新平台或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依托高校需出具具有行政效力的证明文件并明确经费投入数额。
2.申报方式:请编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附件(附件2)。
3.申报截止时间:请于2011年2月21日15:00前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附件(书面报告2份,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平台建设管理部(行政办公楼81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金 辛
联系电话:82191085 13633636342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