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拟于10月启动“十一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结题暨成果评审工作,同时进行本年度下半年结题评审和结题成果评奖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1.各位课题负责人按要求进入结题程序,按照省高教学会下达的“十一五”规划课题任务书规定的时间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未能按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责任人,“十二五”期间取消申报学会课题资格。结题时间最晚可按规定时间延后半年结题。
2.申请结题的课题负责人请按学会结题要求,提交相关结题材料。
3.省高教学会拟在12月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同时进行结题成果评奖。
二、结题要求
1.提交结题材料。包括:
①立项申请书原件一份和任务下达书原件一份
②开题报告书一份
③研究工作大事记一份
④结题报告书两份(含研究报告两份)
⑤课题成果,如教材、论文、课件、专著等原件
⑥聘请两名本学科或同领域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专家评语,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⑦有变更课题需呈交已批准的变更表
2.课题成果主件可分别为论文、专著、教材、研究报告等,具体要求如下:(1)研究报告、教材、课件,必须提交相应的采用证明;(2)专、编、译著,要由出版社公开出版;(3)研究报告字数一般在2万以上。研究报告应包括:问题提出的背景;课题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主要研究方法。课题实施的基本过程,成果及突破点,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4)论文必须是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的成果,如以论文为成果主件需公开发表5篇以上。
3.课题研究时间需1年以上,否则不予结题。
三、结题费用
每项课题交结题验收及成果评审费总计200元;结题证书每个30元。
四、结题材料申报
1.结题材料由学校统一报到省高教学会秘书处。
2.上报材料时,各项课题提交材料中的①~⑤项电子版送交高教所项目办,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22日。
五、联系办法
联系人:雷鸣
电 话:0451—82191704
邮 箱:leiming034@163.com
地 址:综合办公楼高教所项目管理办公室(904室)
(注:结题相关表格请到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网页http://gjxh.hlje.net查询、下载。)
另:对承担中国高教学会“十一五”规划课题单位的几点说明:
1.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研究工作最后一年,按照中国高教学会2010年秘书长工作会要求,请各课题组尽快完成结题工作,否则不能申报“十二五”规划课题。
2.按照中国高教学会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结题报告书(含研究报告)、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材料时间:2010年10月22日前。
4.结题材料由学校交省高教学会初审合格后,统一上报中国高教学会。
5.代收结题费用:评审费每项300元,结题证书每个5元。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