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核查工作将于6月17日开始,请各单位在核查前两天及时准确地反馈自查信息,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将根据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各有关单位相关实验室主任和设备负责人及时到达现场积极配合工作。
一、核查内容:
1、每个房间开设实验课程与实验项目等相关信息;
2、以帐对物,以物对账;
3、仪器设备存放地点及负责人;
4、条码粘贴是否规范;
5、核实有帐无物、有物无帐仪器设备及其发生的原因;
6、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验日志;
7、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8、实验室环境及实验室的不安全因素。
二、核查时间:
6月17日 动资学院
6月18日 土木工程学院
6月21日 人文学院
6月22日 管理学院
6月23、24日 工程技术学院
6月25、28日 机电学院
6月29、30日 材料学院
7月1日 理学院 园林学院
7月2日 生命学院 外语学院 体育部
7月5日 交通学院
7月6、7日 信息学院
7月8、9、12日 林学院
7月13日 工科实习中心
7月14日 开放室
注:核查结束后,请各单位实验室主任和设备负责人根据核查反馈情况及时到实验室设备管理处进行调账。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与分析测试中心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