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博士后:
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22年度博士后科研启动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2〕416号)文件要求,现开展博士后科研启动金资助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2022年5月12日以后,期满出站在我省参加工作的博士后人员。
(二)考虑到新旧政策有序衔接,2021年1月1日以后出站留省且未申报2021年度博士后科研启动金的博士后人员可以领取。
(三)2022年5月12日以后,从事国外博士后研究工作时间超过21个月的国外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以领取。(此条为2023年新调整政策)
二、发放标准
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博士后科研启动资金资助,支持博士后人员启动开展科研工作。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方式由每年申报一次变化为每月申报。由学校统一汇总后,于每个月末统一上报省人社厅。
(二)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于每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附件1(word文档)与《博士后证书》(扫描件)发送到邮箱wistan2070@163.com,一次申报后无需再报。
本次政策覆盖范围有所变化,请各有关单位广泛通知,及时提醒。请各位博士后人员及时申报。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白晓婷
联系电话:0451-82192070
邮箱:wistan2070@163.com
人事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