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黑龙江省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历层次高、综合能力强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努力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
二、推荐对象和推荐名额
我校2023年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列入此次选调范围)。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50名。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理想报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三)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含班委会、团支部成员,校、院各级学生组织机构成员等);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4日)。
(五)18周岁以上,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
(六)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八)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人员,以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九)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档案造假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十)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推荐程序
(一)人选报名和二级党组织推荐
个人报名和二级党组织推荐时间为1月29日至2月2日。
1.个人申报。各单位积极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如实填写《黑龙江省2023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考生在填报招录岗位时需填写到具体的县(市、区,见附件1)。本次选调生招录笔试与黑龙江省2023年公务员招录考试统一进行,考生只能选报其一,两种考试不得兼报。
2.初审把关。各单位二级党组织对学生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拟推荐人选初步名单后,组织拟推荐人选填写《黑龙江省2023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于2月2日17:30前将《黑龙江省2023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nefuzzb@163.com,邮件名称:学院名+2023选调生推荐人选)。
关于《黑龙江省2023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和《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版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确定推荐人选
学校党委汇总各单位的推荐情况并进行严格把关,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办公室报送推荐人选情况。
(三)拟推荐人选网络报名
2月8日17:30前,经省委组织部审核通过的我校推荐人选可登陆“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本人《黑龙江省2023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相关信息(其中,上传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
(四)二轮选报
2月13日,省委组织部将各地报名数量情况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进行公告。2月14日17:30前,我校拟推荐人选可以自行登陆“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根据各地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关于二轮选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等后续工作、其他事项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执行,请随时关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http://gongxuan.ljxfw.gov.cn)。
(五)选调生的管理和使用
新招录的选调生在乡镇实际工作时间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其中到村任职2年时间。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新招录的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在职数限额内,硕士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新招录的选调生在基层培养锻炼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其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及公务员身份办理,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对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且具备条件的选调生,加大培养锻炼力度,大胆使用。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选调生的宏观管理,选调生调入市(地)及以上机关,需报经省委组织部备案。各市(地)、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选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对选调生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热情关心、真正爱护,为他们成长成才营造良好氛围。要立足基层一线,采取轮岗、交流等方式,强化选调生多岗位锻炼,有目的地安排选调生多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砥砺意志品质,提升能力素质。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