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相关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专项研究重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此次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党的二十大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的一系列新目标、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新部署,与龙江教育发展实际紧密联系,以项目为牵引,聚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践行教育科研“探索规律、破解难题、引领创新”的光荣使命,为全面建设龙江高质量教育体系,谱写新时代龙江教育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选题要求与申报数量
本次课题立项只设重点课题,分资助课题和非资助课题,选题要求见附件1。本次课题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申报3项。
三、申报要求
1.各部门要严格把关,切实把好课题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曾主动或被动撤销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专项课题;有在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专项重点课题;申报了2023年度重点课题的人员不得申报本次专项课题。申请人必须能实质性主持、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能够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一人限报一项。
3.申请人应根据选题开展研究,发布的重点课题选题要求是研究参考的方向和范围,申请人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站位龙江教育发展,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四、立项材料报送
11月25日(周五)前,申报人通过教学项目管理平台 http://10.10.92.153:8089/core/index.html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2)及盲审表(附件4)PDF版,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确定后再报送纸质材料。教学项目管理平台申报操作说明见附件9。
五、课题结题要求
1.本次课题结题成果应包括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格式详见附件5)、研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6)和公开发表论文至少一篇,其中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查重率应不超过30%,结题时需提供查重报告。公开发表论文需标注课题信息,并三网(知网或万方、维普)可查。
2.受理结题时间为2023年11月27—30日,结题不再另发通知,本次课题研究时间较短,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
3.结题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是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表(附件7)一式三份;二是专项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8)一式一份。
4.结题需提交的电子材料:一是excel版专项课题结题汇总表成果佐证;二是任务下达书(扫描件);三是成果佐证,佐证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的查重报告、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刊名页、目录页、论文页、三网查询页)。
六、课题成果应用
省规划办将遴选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汇编成书,供全省学习交流,请确保成果无知识产权问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鸣
电话:82192082
地址:行政楼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