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和中央文明办工作部署,按照省委宣传部工作安排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1年“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第四季度“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开展“好人”宣传报道。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文明网、“文明龙江”官方微信平台将对开展“身边好人”活动中的重点典型人物、工作经验等进行推介展示。年末省文明办将通报“好人”上榜情况,我校也将对学校各单位推介展示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2.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底省委教育工委向省文明办推荐季度候选人。每季度第二个月中旬省文明办组织评议投票。评选结果于每季度第三个月上旬以网络展馆的形式在“文明龙江”微信订阅号发布。
3.活动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类。
二、相关要求
1.报送材料
一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包括“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盖章扫描版,标准寸照1张,生活照3-5张,文件夹名称为“类别+单位+姓名”。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严格把关,文件夹形成压缩包并统一命名:单位名称+2021年10月龙江好人候选人。
2.报送方式
本次活动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向省委教育工委报送,各单位请将本单位的报送材料在10月22日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单位名称+2021年10月龙江好人候选人,报送邮箱:dl_xcb@163.com。
联系人:王晓勇
联系电话:82192181,14745196959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