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校组织开展2021年“龙江诚信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失信记录;
3.诚信意识强,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行政管理、服务保障、社会服务等方面诚信事迹突出;
4.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表现。
二、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开展“龙江诚信之星”推荐宣传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诚信校园的有效载体。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真正挖掘和培育一批叫得响、立得住、过得硬、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群体。
2.严格把关。各二级党组织可推荐1名个人(或单位),要严格审查推荐对象的资质和事迹,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推荐出来的诚信个人(单位)经得住检验。
3.按时报送。各二级党组织请于2021年8月23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推荐表(含电子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臻
联系方式:82190329,15104592918
电子邮箱:NEFUXCB_CC@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