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推荐,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三、申报操作指南将于8月中旬在高等学校虚拟教研室信息平台发布,各申报单位可参考《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准备申报材料,最终填报表请见后续通知。请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ljwc@nefu.edu.cn。
联系人:范田园 82192837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