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本学期以来,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协作下,学校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第五次接受教育部对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检查,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为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1.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安全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警惕麻痹思想,克服侥幸心理,提升师生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假期前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问题整改工作,有效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注意要对重点危险区域应行安全专项检查。
2.假期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在放假时将门窗锁好,并张贴封条,假期期间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学院主管领导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
3.放假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每天都要有教师值班监督,负责安全工作,对人员进出入要做好登记、报备、个人防护、实验室消毒等。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工作,控制人员数量,减少人员聚集。
4.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个人防护,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操作实验期间不得离开实验室。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5.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要放在公共区域;正在使用的气瓶务必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6.放假期间尽量不要安排高危实验,如必须安排,须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工作。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制度。
7.严禁超越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违规进行实验。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的检疫工作,防止实验动物可能携带的病原感染,排除安全隐患。饲养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尸体、解剖器官和垫料等实验废弃物,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理。
8.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9.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类型,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等部门报告。
(1)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致电求助时应说明:①事故地点;②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
(2)发生紧急事故时,应按下列优先次序处置:①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保护公共财产;③保存学术资料。
(3)重要电话号码:
①火警电话:119;②匪警电话:110;③医疗急救:120。
(4)实验室安全事故,同时报以下部门:
①保卫处报警电话:82192110;
②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电话:82190708。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