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预计5月中下旬教育部检查组将进校实地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春季实验室检查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要求如下:
1.各单位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
2.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3.请根据《2021教育部科技司实验室检查材料清单》(附件3),健全和完善本单位实验室工作档案,并于5月8日下班前将清单中需提交学校的材料报送实验室管理处(综合办公楼604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郭 敏
联系电话:82190075
电子邮箱:306238460@qq.com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