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为了满足新时期人才培养要求,加快校园数字化建设,推进我校教育信息化进程,助力内涵式发展,学校决定在原有专项经费资金支持项目基础上扩大支持范围并组织开展2021年新增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充分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相关工作。
一、专项经费类型
本通知内涉及到专项经费是指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和“双一流 ”建设专项经费内设备资料购置类资金。
二、专项经费调整范围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软件服务类购置项目,包括学生实习、实训场所设备等;
2.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及软件服务类购置项目,包括用于校园信息化建设的网络、通信、存储设备与相关软件等;
3.教育信息化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及软件服务类购置项目,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系统等;
4.文献资料购置项目,包括纸质、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
三、项目申报要求
1.形成长期建设规划方案,采取逐年购置逐步建设的思路,有计划的进行购置和更新;
2.申请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必须有具体明确安置地点和可安装条件,同时综合考虑与已购置设备软件的配套及兼容性问题。
3.具体申报流程参照2021年原有专项经费资金支持设备购置类项目。
四、截止时间
请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计划与采购科(综合办公楼601室);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973737499@qq.com。
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新增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调研、科学论证、严格把关,组织5人及以上相关专家(校内3人校外2人)对欲申购仪器设备及软件服务类项目(单件或成套超过40万元)的合理性、前瞻性和兼容性及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充分论证后形成纸质文件与申报材料标注优先级别后一并按时间要求报送材料,未申报的单位,学校原则上将不再安排设备购置项目。
联 系 人:刘琦
联系电话:82190231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