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了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实验室建设工作,确保实验室建设的前瞻性和连续性,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教育部修购专项设备购置项目的申报工作,同时开展2021年在库项目的细化调整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验室建设情况、结合人才培养需要,切实做好项目的申报与细化调整工作。
一、项目申报要求
1、统筹考虑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与本科生、研究生人才培养需要的实验设备投入;
2、根据现行建设规划方案,采取逐年购置逐步建设的思路,有计划的对现有实验室设备进行更新与补充。
3、申请购置的仪器设备必须有具体的实验用房和安置地点,同时综合考虑与已购置设备的配套问题;
4、设备购置数量要充分考虑满足本科实验教学所需的台套数及其安装条件;
二、项目调整要求
1、各单位应结合2020年度已批复设备购置项目对2021年在库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细化调整。
2、各单位应对2021年入库项目内需购置的设备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使其预算与市场实际价格相符,避免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发生废标及计划重新制定等情况。
3、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2021年入库项目的细化调整工作,以目前实际情况为出发点,严把论证关,组织5人以上相关专家对项目的科学性、申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及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充分论证后形成纸质文件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相关材料
1、《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1)
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
3、《中央政府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申购表》(附件3)
四、截止时间
请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计划与采购科(综合办公楼601室);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973737499@qq.com。
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申报与调整工作,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并按时间要求报送材料,未申报的单位,学校原则上将不再安排设备购置项目。
联 系 人:刘琦
联系电话:82190231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