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退休教职工:
按照《关于开展中央驻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上线经办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268号)文件要求,黑龙江省社保局将于2020年1月起正式启动中直事业单位编制内退休教职工退休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据此,从2020年1月起我校退休教职工退休金的发放渠道和发放时间有所变更,但退休金待遇不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休金发放渠道
退休金发放将分为统筹内和统筹外待遇两部分。退休金统筹内待遇包括国家规定的基本退休费、退休补贴和其它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金除去统筹内待遇的部分,即为统筹外待遇,由学校发放。
二、退休金发放时间
退休金统筹内待遇由省社保局于每月7日前发放至工资卡中,遇重大节日不晚于10日前发放。退休金统筹外待遇由学校于每月10日前发放至工资卡中。
三、其他说明
2020年1月后,退休教职工如果当月未能按时收到省社保局发放的退休金,可能是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一是银行账号与户名、身份证号码不符;二是退休教职工名字中含有生僻字,在银行系统字库或社保系统字库无法识别,导致姓名与银行户名不匹配;三是账户状态异常,主要包含退休教职工银行卡挂失、注销等原因。退休教职工如遇以上情况,或其他原因导致退休金未按时到账,请及时与学校人事处社保办公室联系,以便帮助查明原因,保证退休金的顺利发放。
另拟定于1月4日 下午14:30分在离退休工作处2楼多功能厅举办相关政策解读,欢迎广大退休教师参加。
联系人:杨娆娆 孙 行
电话:82191815/18401279331
人事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