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2019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现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资助对象为高校教师或科研人员,与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中国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者)共同申报的合作科研课题。
二、资助范围
“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围绕我省重要建设领域,重点支持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及“一带一路”建设。资助形式为提供一次性合作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标准5万元。项目执行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国内申请者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
教师或科研人员,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每人每年限报一项,在完成上个项目并通过验收后,方可再次申报项目。
(三)合作双方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四)申请者专业类别、申请项目研究方向应与国外合作者专业方向相符。
(五)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正在执行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四、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一)表格部分的内容填写完整,信息真实、准确。
(二)合作协议书须为原件, 协议中应包括“合作双方信息、合作内容及目标、合作双方权利及义务、经费管理、知识产权归属、预期成果、协议有效期和变更终止、争议解决及其他”等内容,协议要加盖我校公章。
(三)关于“春晖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及项目实施细则等详细内容请访问教育部网站:
“春晖计划”专项经费管理规定: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51/201001/xxgk_77986.html
五、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8日11:00前。
六、材料报送
各单位申报人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报送国际合作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石晓飞
联系电话:0451-82190881
电子邮箱:15114576636@126.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827室
国际合作处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