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德艺双馨精神,培养文艺领军人物和拔尖人才,推动龙江文艺事业勇攀高峰,助力文化强省建设,省委宣传部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联、省作协联合开展黑龙江省第十届“德艺双馨艺术家”评选活动,按照《黑龙江省第十届“德艺双馨艺术家”评选活动方案》通知的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德艺双馨艺术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文艺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树立龙江“德艺双馨”艺术家标杆,引导全省文艺工作者坚定文化自信,坚守艺术理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学艺术修养,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倡导“三讲”、抵制“三俗”,以创作更多“双效”和“三性”统一的文艺精品温润心灵,启迪心智、引领风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
二、评选范围
目前在黑龙江省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已获得全省“德艺双馨艺术家”和“十佳文艺工作者”称号的不再列入推荐人选。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仰,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长期致力于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文艺工作者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操守,言行遵守公序良俗,作品传递主流价值理念。社会形象良好,对违法乱纪、信用不良、道德失范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4、是该艺术门类领军人物、拔尖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在所从事的艺术事业中取得突出成就,做出特殊贡献,在全国相关领域产生较大影响。
5、长期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积极参加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文联、作协等群团组织开展的“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每年深扎累计时间不少于40天,本届评选周期内,创作推出反映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不少于2件(个)。
四、表彰奖励
经省委宣传部终评确定为正式人选后,择期通报表彰,向获得黑龙江省第十届“德艺双馨艺术家”荣誉称号的文艺工作者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详情见附件)
五、选送办法
选送单位须下载本通知附件中的《黑龙江省第十届“德艺双馨艺术家”候选人推荐表》,填写完毕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9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733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指定邮箱,由宣传部评选后择优报送至省委宣传部。
联系人:王晓勇
电话:82192181
邮箱:nefuxcb_cc@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