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关于择优资助落户黑龙江省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津贴及科研启动金的通知》(黑人联字〔1998〕36)规定并根据黑龙江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安排,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生活津贴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段及范围
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出站并落户黑龙江省工作的博士后人员,以及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满两年以上、并经我驻外使馆教育处认证为博士后的人员均可申请。在此期间评为博士生导师的博士后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材料
1.申请博士后生活津贴人员须填写《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一式2份及提供《博士后证书》复印件2份,同时将《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电子版及《博士后证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nefubgb@nefu.edu.cn。
2.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还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2份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nefubgb@nefu.edu.cn。
三、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请申报人员于2019年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综合办公楼507室。
联系人:白晓婷、张冉
联系电话:0451-82191815
人事处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