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各项工作在我校蓬勃开展,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活力,提高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激励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请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新创业中心,负责具体落实本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一、成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根据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的实际情况,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应包括学院班子成员、教授委员会成员、专任教师代表等。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运行保障、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等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工作指导。
二、成立学院创新创业中心
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中心,具体负责开展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学院创新创业中心主任由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推荐,负责中心的日常运作,可设副主任,成员人数一般7-9人,并选拔有利于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老师担任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联络员。
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具体负责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规划、实施和总结,主要包括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组织各类学生创新创业相关科技竞赛,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实施师生共创项目,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实施专创融合、产学合作等相关工作。
请各学院于8月30日前将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创新创业中心的组建情况报送综合办公楼9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nefuiec@163.com。联系人:逯志刚,电话82190161。
创新创业中心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