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省)模范教师、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全国(省)优秀教师和全国(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35个教师节,进一步增强全省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更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于2019年联合表彰一批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模范教师、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名额为1名,“全省模范教师”推荐名额为1名,“全省优秀教师”推荐名额为1名,“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为1名,“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为1名。
二、评选范围
(一)“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参评对象为我校二级单位。
(二)“全省模范教师”和“全省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学校专任教师。
(三)“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四)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副厅(局)级及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全省模范教师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 5 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全省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 5 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 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 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 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 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 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五)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 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 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 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 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一)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要突出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体作用,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
(二)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
(三)推荐人选的评选要特别强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等方面的实际贡献。同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权制。
(四)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按照各类称号的评选条件,确保推荐质量。先进个人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五)各单位各类称号限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将组成评选推荐小组,进行评选推荐,推荐人选确定后并公示,无异议者,上报省教育厅。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各单位推荐的“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需填写《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1)一式7份。
(二)各单位推荐的“全省模范教师”、“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人选需填写《全省模范教师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一式7份。
(三)各单位推荐的“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需填写《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3)一式7份。
(四)各单位推荐的“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全省模范教师”、“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需单独撰写突出事迹,要求不超过1500字,一式7份。
(五)请各单位于2019年8月12日中午前将候选人材料纸件连同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综合办公楼511室)。
联 系 人:李洋
联系电话:82190494
E_mail: liyang@nefu.edu.cn
人事处
2019年8月9日